最近很多读者朋友对押运证的申请条件有疑问。有网友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回答你的疑惑。这个网站已经为你找到了押运证申请条件题库问题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很多卡友会在交通部网站上询问危险品运输的常见问题,比如押运员想参加继续教育吗?危货从业证可以开普货吗?交通部也会回复。
小编整理了交通部关于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话题。让我们看看。
1、危险品车辆押运员现在想参加继续教育吗?如果需要参加,几年学一次?
交通部回复:
您好,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条例》(部令2019年第18号)的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经营道路客货运输司机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司机在职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护送员继续教育不作强制性要求,可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2、普通货物从业证书未变更无效,危险货物从业证书未过期,危险货物从业证书可以打开普通货物吗?
交通部回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十八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司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2年以上或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保护和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司机除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驾驶原资格证书许可的道路客运车辆或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司机不仅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可以驾驶原资格证书许可的道路客运车辆或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根据上述规定,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书的,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内驾驶其资格证书许可的道路运输车辆。
3、装载危险货物后,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能否乘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到卸货地点?
交通部回复:
根据《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禁止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乘坐无关人员。在装卸点执行装卸管理任务的装卸管理人员不属于无关人员,可乘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危险品押运证可以押运爆炸品吗?
交通部回复:
你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42号)第八条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司机、装卸管理人员和护送人员应当通过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护送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物运输”类别的资格证书。
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新增车辆的条件是什么?
建议参照《道路运输管理规范》(2014年)第二章第(7)条: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车辆驾驶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证书;
通信工具配备证明;
具有驾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车辆生产企业随车安装使用,车辆基本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可在国家重点运营车辆网络联控系统(监管平台)上查询;
罐式专用车辆卸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批准的负载质量相匹配;
车辆燃料消耗标准车型参数及配置验证表;
车辆承运人责任险证明、员工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原许可机关。
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原许可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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