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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先秦: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两者不能兼得,舍鱼取熊掌的人也是。生,也是我想要的;义,也是我想要的。两者不能兼得,舍生取义者也不能兼得。生也是我想要的,所欲有于生者,所以不为苟得也。死也是我所恶,所恶比死者多,所以患有所不辟也。如果人们想要比生命更多的东西,为什么不需要任何能得生的人呢?让人恶莫于死者,那么凡能辟蹊径的病人为什么不呢!由是则生而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所欲比生者多,所恶比死者多。非独贤者有心也有,人人都有,贤者不能丧耳。
一壶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的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丐不屑。万钟不辩礼而受之,万钟对我何加!为宫之美,妻妾之奉,认识穷人得我和?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之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知贫穷的人得我而为:是不是吗?这叫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就得放弃鱼,选择熊掌。生活是我想要的,道德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拥有,那么我就必须牺牲生命来选择道德。生活是我想要的,但我想要的是比生活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任何事情。死亡是我讨厌的,但我讨厌的是比死亡更多的事情,所以我不会避免灾难。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不能比生活更重要,那么哪一种方法可以用来生存呢?如果人们讨厌的事情不超过死亡,那么什么不能做任何可以避免灾难的事情呢?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生存,但有些人拒绝采用;采用某种方法可以避免灾难,但有些人拒绝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想要的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即“义”);他们讨厌的是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情(即“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天性,每个人都有,而且贤人也不会失去。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饿死。如果你盛气凌人地叫他吃饭,饥饿的行人不愿意接受;踢别人吃饭,连乞丐都会因为鄙视而拒绝接受。
高官厚禄不知道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了。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华丽的住宅,为妻妾服务,为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过去,有些人不愿意接受大义宁的死亡,但现在他们接受它是为了房子的华丽;过去,有些人不愿意接受大义宁的死亡,但现在他们接受它是为了妻妾的服务;过去,有些人不愿意接受大义宁的死亡,但现在他们感激他们认识的穷人,但他们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能让它停止吗?这叫失去人的固有本性。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了。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得,这里就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灾难:灾难,灾难。
辟:通过“避”,避开。
假如,假如。
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没有实意,不翻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事:凡事,一切。
生命:保存生命。
为什么不呢:什么手段不能用?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因此:这是因为。
非独:不仅,不仅 非:不 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的,这个,这个。
心:思想
不丧:不丧失。丧:丧失。
圆竹器,古代盛食。
豆类:古代一种盛食的木制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不尊重人)。
呼尔而和之:呼喝着给他(吃喝)。语气助词,语气助词。据《礼记·檀弓》记载,齐国有一年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一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走来。黔敖喊着让他吃粥。他说:“正是因为我不吃被鄙视给予的食物,我才走到这一步!
路人:(饥饿)路人。
用脚踢:用脚踢。
还有:表修饰。
蔑视:因轻视而拒绝接受。
万钟:这里指的是高位厚禄。钟,古代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何加:有什么好处?何 介词结构,后面。
宫:住宅。
奉:侍奉。
穷人:穷人。
得我:感谢我。得:通“德”,感激。
语气助词:“通”。
乡:同“向”,先前,过去。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天性,良心。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
认识穷人的人得我和:“得”通“德”,恩惠,这里指的是感恩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好吧,恩惠,这就是感恩的意思。 例句:认识穷人的人得我和我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而生,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每个人都有同情心;
每个人都有羞恶之心;
每个人都有是非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坏事是可耻的,别人做坏事是可恶的,这就是正义;正义是一个有道德的绅士必须遵循的正确方式。
孟子首先以人们生活中熟悉的具体事物为例: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当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时,我宁愿放弃鱼,也不愿放弃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正义也是我所珍惜的,当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时,我宁愿放弃生命和正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自然导致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一主张是整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第一,“生也是我想要的,所欲比生者多,所以不为得也;死也是我所恶,所恶比死者多,所以患有所不辟也。“这些论点说:生命是我珍惜的,但还是有比生命更珍惜的(指义),所以我不能做任何事情;死亡是我讨厌的,但也有比死亡更讨厌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候我不想逃避灾难(死亡)。这是从积极的论证义比生命更珍贵,当两者不能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第二,“如果人们想要比生命更多的东西,为什么不需要那些能够生存的人呢?如果人们比死者更恶心,为什么不能避开病人呢?“这些论点说:如果没有人比生命更珍惜的东西,那么哪些手段可以用来保存生命呢?如果没有什么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了,那么什么不能做任何可以用来避免灾难(死亡)的事情呢!言下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吗?这是从负面论证义比生命更珍贵,当两者不能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第三,“由是则生而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不为也。是所欲比生者多,所恶比死者多。非独贤者有心也有,人人都有,贤者不能丧耳。“这些论点说:生命可以通过这种手段(指不正当手段)保存,有些人不愿意使用;这种方法(指不正当方法)可以避免灾难(死亡),有些人不愿意这样做。因此,有比生命更珍惜的(指义),也有比死亡更讨厌的(指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且每个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失去。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命更珍贵,当两者不能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建立了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
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为了让这个道理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被接受。“一顿饭,一豆羹,得了就生,弗得就死。呼尔而与之,行道的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丐不屑。“米饭”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它食物的器皿,“呼尔”大声呼喝,“蹴尔”用脚踢。这些话说:只要你得到一小篮子米饭,一小碗汤可以拯救生命,不能饿死,如果轻蔑地叫别人吃,即使饥饿的路人不愿意接受,如果你踢别人吃,甚至乞丐也蔑视。《礼记·檀弓》有一个类似于此的故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为饿者而食。有饥饿的人,蒙手编辑,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说:‘嘿!来食!扬目而视之说:‘给只不吃来的食物,以至于斯也!“人们讨厌,所以他们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侮辱性的施舍。就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穷廉价的乞丐也能这样做,更不用说普通人了。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人们把义看得比生命更珍贵,当两者不能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心,人人有心”,每个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每个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时候都应该舍生取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总是这样。有些人可以在贫困和危急情况下拒绝别人的侮辱性施舍,但在和平和平的环境中却忘记了自己的利益。
本文第三段分析了这个问题。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有“万钟不辩礼”的人。有些人接受万钟工资而不问是否合礼。万钟工资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为宫之美,妻妾之奉,认识穷人得我和?“是为了华丽的住房,为妻妾服务,因为给了认识的穷朋友好处,让他们感激自己吗?华丽的房子,妻妾的侍奉,朋友的感激,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活相比微不足道。那些“万钟不辩礼”的人宁愿饿死也不愿被侮辱,但为了这些外在的东西,不顾羞耻,这是什么原因,“这被称为失去他们的心”,孟子认为这种人也有放弃义的心,后来因为贪婪和失去。孟子警告说:“是还是不可能?“这种可耻的“不辩礼义而受之”应该罢休。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骄傲的人,他拒绝迁就,拒绝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叫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在齐国任客卿。后来,由于与齐王意见不一致,他决定辞去齐青回家。齐王请人留住孟子。条件是他准备在首都中心为孟子盖房子,并给孟子一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结果,孟子拒绝了。(《公孙丑下》)可以看出,孟子在这篇文章中所说的“万钟不辩礼,万钟为我加冕”是有所作为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精神。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磅礴,情感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体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用排比的修辞手法,比如:“乡为死而不受,今为宫之美;乡为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乡为死而不受,今为所知贫穷者得我而为。本来这句话可以用一句话来说,“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之美,妻妾之奉,所知穷人得我而为。但他故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增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说明说话人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简单、生动、有趣地说出真相,孟子喜欢使用隐喻。这篇文章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用具体的鱼和熊掌来比喻抽象的生与义,用“舍鱼取熊掌”来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其次,本文还采用了大量的比较技巧,如鱼与熊掌、生与义、重义自杀的人与贪婪忘义的人、“乡为”与“今为”。这样,真相就更清楚了,给人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简析
这篇文章是孟子根据他的性善论深入讨论人类生死观的代表作。他从人们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开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非独贤者有心(舍生取义之心),人人都有,贤者不能丧耳”。如果人们经不起万钟和宫殿、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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