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读者朋友对智慧团建网上共青团登录入口有疑问。有网友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关于智慧团建网上共青团登录入口 注册,本网站也为您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院级团组织、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月2日”和“4月30日”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标准化建设,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问题,现将2019年“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指导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可以通过原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移到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院级团组织收到“智慧团建”系统转移申请后,根据毕业生团员的实际下落,按照转学规范及时审核。
(1)实施工作单位(包括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应当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原学校或者毕业后工作单位的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设立团组织的,应当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会联系临时团支部”。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难以接收的,由县级团组织直接设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在一年内转移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2)各院级团组织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移,转移新生团组织关系。
(2)高校毕业生团员由各院级团组织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移,转移新入学的学生团组织关系。原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以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成立后转移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学校原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的学生小组成员,由学院小组组织或小组成员本人在“智能小组建设”系统上发起小组组织关系转移申请,由省级小组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小组成员将进入特殊单位的独家数据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生团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后在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移参照这类处理。
(4)离校前未落实就业目的的毕业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来源或本人及其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会联系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团组织关系也可以直接转移到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或其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团组织。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在原学院保持团组织关系。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留学研究地点、时间、国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由校团委组成“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团支部”集中管理。
(六)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成员,参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成员,在出国(境)前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人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学习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户籍所在地或其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会联系临时团支部”。
(7)原学院团组织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标记延迟毕业的学生团成员,并创建学院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收到团组织关系转移和转移申请后,各院级团组织和分支机构应在15天内完成审计操作。如果操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将默认通过审计。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院级团组织要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干部信息的输入,继续注册2019年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为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做好准备。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规范流程(附件1),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紧紧围绕“学社衔接”考核指标(附件3)开展工作。
(二)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转移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
1.从6月份开始,推进非升学、非参军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7月2日前,团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将实现100%。
2.从9月份开始,推动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院级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的团组织,并发起新生团组织关系转移申请。10月1日前,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基本完成。
3.参军的毕业生团员在办理参军手续时,应按部队要求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2017年部分学校团组织仍有少量未转出的学校团组织、2018年毕业生团成员应按照毕业生团成员组织关系转移规范的要求,尽快转移团成员关系。如果毕业班组织的团员全部转出,学校团组织应在系统中删除团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范围、提高基层团组织组织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紧,任务重,是对院级团组织战斗力的重大考验。各院级团组织书记要具体负责推进,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时刻掌握推进进度。
(二)明确责任。各院级团组织书记是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统筹落实本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切实掌握毕业生团成员下落,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完成转移和转移。
(三)严肃纪律。不得拖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团组织关系的转移。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卸责任,不得抓落实。学校共青团委员会将定期检查和评估各院级共青团组织的工作进度,严厉批评工作拖延,通知学院,严重问题的共青团组织和负责人,必要时认真问责,并向学校报告。
联 系 人:李霞
联系电话:0871-65931968
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
1.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指南图
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业务操作说明
3.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考核指标
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
供稿 | 校团委
编辑 | 卢婉莹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艾迪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qaedi.cn/baike/107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