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读者对非应税项目的含义有疑问。有网友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回答你的疑惑。这个网站已经为你找到了关于非应税项目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视为销售货物
1、代销业务
a、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b、销售代销商品
2、货物移送
有两个以上机构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如,A公司有多家门店,实行统一会计。将产品转移到同一区域的A店不视为销售,将产品转移到外市的B店视为销售。
3、收集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货物
a、对内使用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
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中使用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b、对外使用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免费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示】内外自产、委托加工视为销售。购买外部人才视为销售:投资、分割、发送。
二、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提供服务。除公益事业或以公众为对象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除公益事业或以公众为对象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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