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药为主要学科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项目”建设的高等中医药大学,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大学,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院校,具有突出特色、强化优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我校于2023年开展了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入学机会。
一、注册条件
主要招收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的农村地区,本人连续三年以上有当地户籍;
3.本人在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有学籍,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只招收理工科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
我校杏林计划只招收理工科和高考综合改革区的考生。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区,“3 3”模式考生必须至少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之一;“3” 1 2”模式考生的首选科目必须是物理,再选科目必须是化学或生物。
各省(区、市)负责申请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考试。
自2023年高考招生以来,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专业为中医(优秀5) 3一体化)、中医、针灸按摩、中医、中医药、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公共管理、药物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律(医疗卫生)等。
三、注册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在于
2023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登录注册系统(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要求填写,上传所有证明材料,完成注册。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写后生成注册系统。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写后生成注册系统。申请表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亲自签字。往届学生或中学发生变化的考生,成绩页面应同时加盖中学教务部原公章;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籍簿(主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并连续三年以上有当地户籍;
5.高中社会实践、获奖等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必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注册申请材料无需收到。
注意事项:
1.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也不接受纸质注册申请材料。如果注册系统涉及电子版上传认证材料,请尝试扫描;如果使用照片,请确保上传的照片清晰可读。
2.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从事中医药、农村医疗等医疗卫生行业的,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决定是否由专家和中学推荐。如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注册系统内的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注册系统中的高中成绩和排名信息应如实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确认。如果没有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0”。
5.个人陈述必须由考生自行完成。一旦发现剽窃或他人写作,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的申请资格。6.考生的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四、选择程序
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考生资格,并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相关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布。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方式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的要求填写志愿者。报考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不服从专业志愿调整。
2.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备案线,且在我校模拟备案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录取杏林计划专业;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备案线及以上,考生将享受杏林计划专业高考成绩加分15分。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的考生,当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数时,我校录取认定杏林计划招生专业:
0-10分:海南、重庆;
10-20分: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
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20-30分。
高考成绩超过上述分数上限的,杏林计划专业录取分数为15分。
高考成绩超过上述分数上限的,杏林计划专业录取分数为15分。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省份折合计算。
2.模拟备案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办根据生源省所有高校最终确定的备案比例计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校本科招生办负责杏林计划招生。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53911041)。
3.申请人应按照“诚信”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必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客观和真实的。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杏林计划的注册、考试和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的高考注册、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根据情节暂停1-3年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4.杏林计划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为三级信息披露。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杏林计划招生相关工作,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指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
http://bkzs.bucm.edu.cn。电子邮箱: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微信官方账号- -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阳光高考平台为准。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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