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波电动车新规来袭,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眨眼2022年就要结束了,这一年来全国各地电动车的管理政策或多或少都有变化,想必很多车主都能感受到,大街小巷都在加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监管。现今,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到了2023年,有没有电动车的新政策呢?
当然有!下面,小智找到了几个地方在明年1月1日起(部分从今年12月起)要实施的电动车新规,涉及到电动车质量分级、锂电池技术规范、非标车禁止上路等,值得小伙伴们关注哦!
01 / 广东省: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质量分级评价与锂电池技术规范
广东省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分级评价通则》《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2项电动自行车团体标准。
通过这两个标准,开始对电动车的质量进行分级评价,同时也对锂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提出了技术规范,更加能保障车主的使用安全。
02 / 广东深圳:12月起严查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等违法行为
深圳交警从12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外卖、快递等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行为,同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实行处罚。
03/ 广东东莞、浙江省:2023年1月1日起,非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019年新国标标准推出以后,各地发布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在2022年12月31日,浙江省与广东东莞的超标过渡期将结束,从2023年1月1日起,这两个地区的非标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9条,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满7年的,不得上路行驶,使用期限未满7年的非标电动车,从2023年1月1日起,也将不得上路行驶,违规上路的车主将会收到300~500元的罚款,甚至会没收车辆。
广东东莞也明确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悬挂蓝色过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能,同时采取“一证一电”的规定,将蓝牌旧车注销登记以后,还能办理新国标电动车的上牌手续,如果违规车辆上路,将会受到对应的处罚。
04 / 河南洛阳:2023年1月1日起限行规定进入第二阶段
洛阳在2022年初的时候启动电动三轮车限行管理,而限行规定分为“三步走”第一阶段是4月1日至12月31日,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会进入限行的第二阶段,到时候限行区域会更多,车主需要注意:
05 / 安徽六安:2023年1月1日起禁止未登记电动三轮车上路
自2022年9月开始对非标电动三轮车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办理临时牌照,集中免费上牌,结束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将会对电动三轮车进行严查,未上牌的车辆上路将会受到处罚。已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过渡期截止到2025年9月20日。
06 / 河北香河:2023年1月1日起物流快递配送电动三轮车必须持驾照
河北香河开始对电动三轮车进行严管严查,根据《关于开展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物流、快递、家具城汽配城等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必须要办理牌照,同时车主持有驾照才可以上路。
如果无证上路,车主会被处以500元的罚款,同时可能面临15日以下的拘留,如果准驾车型不符,同样也会罚款500元,同时扣驾照9分,可以看出这次的严查力度还是非常大的,所以无证的电动三轮车将不能再上路了。
07 / 辽宁大连:2023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大连市于2022年3月7日就发布了相关通告,对新标准实施前就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登记并发放过渡期标识,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从2023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对于不听劝阻的车主,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扣车。
各地新规的落地也意味着从2023年1月份开始,电动车将会迎来一波严查,也说明行业整治进程正在加快。
力方智充也将陆续更新关于电动车的政策调整,请大家及时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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