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案信息共享平台,接下来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首先想到的是,电子病案信息共享一定要基于结构化数据。
电子病历包含了大量的信息:医学影像、心电图、超声检查等信息,无论是用什么系统生成的,无论是打印出来的还是存储在云端的,我想每个医院的医生都能看懂。测试报告也是如此。一般情况下,医生看纸质和电子化验单是没有问题的。
更复杂的是病案文件,病案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有文字型、图片型、半结构化、全要素全结构化。病案文书的书写存在规范化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将电子病历中可以标准化的部分,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标准化,是一种互联互通的方法。
不过,从现有技术出发,只提供纯文本的Word病历给其他医院的医生参考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电子病历的数据共享不一定需要完整的架构。。
这是因为全结构化文档模板也需要规范书写,由多个元素组成的结构化病案仍然会以汉字的形式显示。据了解,完全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将要素转换成标准代码并存储在数据库中。但对于医生来说,全结构化电子病历的书写却成了“什么都查一遍又一遍”,这样的医疗行为记录在医生独立思考后很可能会失去重要内容。
病案文件书写规范规定了必须书写哪些内容以及这些内容中必须包含哪些要素,对于这些电子文档中的要素无需提出编码要求。看了一些文章,说为了达到质量控制的要求,比如书写病历的时效性要求,可以把“文件创建的时间”作为质量控制点,这样就可以防止医生创建空文件。但是,随着汉字识别技术越来越成熟,真的没有必要用码来计算和判断。只要对文档中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和识别,也可以判断其是否为有效文档。
如果将电子病案文档分解为多个元素,然后将这些元素组合成一个医疗文档,这种方法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元素编码后,如果没有按照统一的元素编码标准命名,真的不可能让人理解。因为不同厂家的电子病案系统命名规则不一定相同,一旦离开这个系统,文件无法识别,更不用说共享了。这可能是当前电子病案信息共享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之一,因此有“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的呼声。
当然,我们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病案系统,产生“相互了解”的电子病历信息。但是,电子病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并不一定要通过构建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来实现。统一的电子病案系统不一定要生成合规和可互操作的电子病历。电子病案系统厂商只要能够遵循相关的标准化要求,就可以开发各种系统,达到数据共享的目的。就像股票软件一样,根据证券交易的规则提供各种功能,而不是要求一个统一的股票交易软件。
所以,我想表达的一点是,电子病案信息不一定要完全结构化,非结构化的电子病历信息也可以上传共享。如果我们能够绕过“结构化”的瓶颈问题,不再坚持完全结构化的电子病案,就可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数据库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平台。至少,对于解决历史纸质病历电子化后的共享问题是很有帮助的。目前很多医院都是采用将以前的纸质病历和现在的电子病历打印出来,然后复印进行二次电子归档的方法。将这些数据上传到平台后,就可以共享。
信息共享除了“结构化”问题外,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考虑。如在实际使用中,医生如何访问操作问题、内外网上的数据交换安全问题等。
虽然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案大数据中心,解决电子病历共享确是一件大事。可以先尝试实现区域上传和访问的功能,逐步解决实际应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有真正落实和使用,才能推动电子病案信息共享建设。建得越早,积累的历史资料就越多,应用价值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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