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身份证明的重要凭证
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正式转移所属的党支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另一种是临时证明党员身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根据2007年7月5日中组部《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格式为一页三联,包括存根联、介绍信联和回执联。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具与填写
党员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
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加盖公章即可。
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或严重损坏的,应立即向原党组织说明情况,申请补办,必要时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做出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组织关系介绍信既可由党员自己携带,也可邮寄。党员应妥为保存,并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规定的期限内到新的党组织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在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原党组织仍负有管理责任。
请勿将电话、地址、网址等信息填写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中,以免影响党员身份的证明效果。
总之,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重要凭证,开具和使用过程中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党员身份证明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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