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读者朋友对pm和pm有好处cm有疑问。有网友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回答你的疑惑。关于,这个网站已经为你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PPP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特别是指政府和私营企业基于项目形成的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和运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直接协议,不保证项目,而是政府对贷款机构的承诺,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该协议使项目公司能够更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政府的预期收入、资产和支持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有效运营。
PPP该模式适用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天然气等能源部门、电信网络等通信事业。
PPP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型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参与者和股东对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都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好处。
优点
1、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在初始阶段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快确定项目融资的可行性,缩短初始工作周期,节约政府投资;
2.风险分配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与之相同 政府分担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加合理,降低了承包商和投资者的风险,从而降低融资难度;
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营企业在项目前期参与,有利于 私营企业从一开始就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4.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可以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5、使 项目参与各方整合形成战略联盟,在协调各方不同利益目标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6.政府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增加了政府的难度,并在合作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复杂,增加了管理协调的难度;
3.如何设定项目回报率可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项目决策阶段结束后,委托一家工程公司从设计开始,通过招标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是指项目决策阶段结束后,委托一家工程公司从设计开始,通过招标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在这种模式下,工程公司负责管理和控制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EPC衍生和组合有很多种,比如EP C、E P C、EPCm、EPCs、EPCa等
优点
1.业主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委托给项目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原则和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观能动性,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化少,工期短;
3.由于采用总价合同,基本不需要支付索赔和额外的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所需的工期具有更大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全程控制项目;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增加了总承包商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总承包商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为了降低成本,整个设计方案可能会影响长期质量;
3.由于采用了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和额外费用的灵活性很小。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总体规划、项目定义、项目招标、EPC承包商选择、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具体工作。
PMC该模型反映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但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1.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减少矛盾;
2.有利于节约建设项目投资;
3.该模型可用于项目 优化设计,在项目生存期内实现最低成本;
4.在保证优良质量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对项目未来获得契股或收益分配权,缩短工期。 在高风险领域,契股通常用于稳定团队。
缺点
1.业主参与项目程度低,变更权限有限,协调难度大;
2.业主的巨大风险在于能否选择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3.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1 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对于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项目,引入PMC可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用银行或外国金融 由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建设的项目;工艺设备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
设计-建造(DB)模式
DB即设计-施工模式(Design And Build),国际上也被称为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
设计-建造(DB)模式
DB即设计-施工模式(Design And Build),国际上也被称为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选择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
在投标和签订合同时,以总价合同为基础。设计-施工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成本。他首先选择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通过竞争性招标选择分包商。当然,他也可以利用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来完成部分项目。
DB避免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可显著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但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而不是承包商如何实施。同时,在选择承包商时,以设计方案的优缺点为主要评标因素,可以保证业主获得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1.与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协调时间和成本;
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置 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成本。国外经验证明,DB模式的平均成本可以降低10%左右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责任单一。从总体来 据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需要的产品,总承包商对项目建设 在整个过程中承担全部责任。
缺点
1.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低;
2.业务设计对工程经济有很大影响,承包商在DB模式下承担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的功能描述 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影响很大;点击此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4.时间短,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特殊的保险;
5.方法操作复杂,竞争力小。
平行发包(DBB)模式
DBB即设计-招标-施工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世界上最常见、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承包模式之一。
平行发包(DBB)模式
DBB即设计-招标-施工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世界上最常见、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承包模式之一。是指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初步工作(如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项目评估批准后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然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单个项目的分包、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一般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
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项目的实施必须遵循D-B-B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是管理方法成熟,各方都熟悉相关程序。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设计师,控制设计要求,选择工程师,使用各方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工程周期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订合同,自行管理工程,管理费高;2.设计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弱;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因图纸问题引起的争议多,索赔多。世界上最常见的管理模式是世界银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所有基于合同条件的项目都采用这种模式。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是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和FIDIC的传统模式。
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该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分阶段发包或快速轨道发包,
CM该模式是业主委托CM单位作为承包商采用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重点缩短工程周期,也称为快速路径法。
即Fast Track生产组织方式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
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 这样的承包模式“利润”。通过施工管理人员协调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
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项目经理和工程师组成联合小组,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和管理。部分项目(单项)项目设计完成后,对部分进行招标,承包给承包商,无总承包商,业主应根据每个项目直接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这是近年来在国外广泛流行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同于过去所有设计图纸完成后的持续建设和生产模式。
CM实现模式的两种形式:CM单位服务分为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1、代理型CM (“Agency” CM):以业主代理
身份工作,收取服务报酬。
2、风险型CM(“At-Risk” CM):以
总承包
身份可以直接分发 ,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并向业主承担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GMP,超出部分由CM单位承担。
优点
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承包和集中管理,设计与施工完全连接,有利于缩短施工周期;
2、CM单位加强与设计师的协调,可减少修改设计造成的工期延误;
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为了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通过价值工程等方式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也可以大大降低。如果使用GMP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从而大大降低业主的工程费用 控制风险;
4.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与协调有利于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5.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决定分包商的选择,所以更明智。
缺点
1、对CM经理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要求较高;
2.分项招标可能导致承包费高;
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薪”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BOT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
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
BOOT、BOO、DBOT、BTO、TOT、BRT、BLT、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1、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2、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3、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 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 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1、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
2、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
3、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4、可能 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5、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6、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 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艾迪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qaedi.cn/baike/46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