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读者朋友对341202身份证是哪里的有疑问。由部分网友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惑,关于3412022身份证是哪里的,本站也已经为你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9)皖0104执37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申九洋
性别:男
年龄:28
住址: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路40号37幢603户
身份证号:341202********0213
立案时间:2019-01-04
执行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许业俊因本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医药费39797.5元、丧葬费29551元、死亡赔偿金58312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73993元、精神抚慰金80000元、近亲属参与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10000元,合计916461.5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责任额内一次性赔付给许家珍、丁金兰、李长虹、许瑞、许建涵120000元(含精神抚慰金80000元);二、本判决第一项中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796461.5元(916461.5元-120000元),由申九洋承担赔偿责任,此款由申九洋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付给许家珍、丁金兰、李长虹、许瑞、许建涵;三、驳回许家珍、丁金兰、李长虹、许瑞、许建涵五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066元,减半收取计6533元,保全费1020元,由申九洋承担7483元,由许家珍、丁金兰、李长虹、许瑞、许建涵承担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035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艾迪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qaedi.cn/fenxiang/35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