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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组织卫生系列护理、中医、医药、医疗技术专业职称部分人员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定工作部署,现将卫生系列职称申请人答辩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的范围
2022年2月16日(周三)
参加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卫生系列护理、中医药专业职称的部分人员。(详见附件1)
2022年2月17日(周四)
部分参加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卫生系列护理、中医、医疗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市净月区聚业街6566号,聚业街与天泽大路交汇处南行1公里)。
三、提交答辩材料
1.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一张彩色小二寸照片;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打印)1份,加盖公章(照片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上写着“姓名” 单位名称 申报专业 联系方式”);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5.疫情防控通知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估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6.线下申请人需当场缴纳职称评审费(现金),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费标准的答复》(吉林省价格收取〔2011〕104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300元/人,破格加收100元/人。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答辩评审工作,必须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给本单位申请人;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取消任何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人员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2.请严格按照报告时间(见附件)报告。答辩顺序将在现场公布。迟到或缺席考试的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2.请严格按照报告时间(见附件)报告。答辩顺序将在现场公布。迟到或缺席考试的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用自述 问答方式进行,参与者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请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提问2分钟,总时间控制在5分钟。
4.2月14日17日,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家庭隔离的人员(社区需出具家庭隔离证明)和答辩日前14日内出省的人员需提供行程码截图:00:00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填写《申请远程答辩人信息登记表》(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连接进行答辩。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不得远程答辩。
联系人:孟林
联系方式:17390057250
邮箱:jlsldlzyxyrsc@163.com
编辑:韩宁 责编: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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