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学转学手续并不难。转学手续只要符合转学的相关政策,学校同意接受,就不难。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教育部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籍随人而去,学生在哪所学校学习,学籍随之而来。
转学手续流程如下:
1、家长联系“转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学联系,转学加注意,确定是否同意转学。
3、家长获得“同意转学”后,再转学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转学证明。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书到转学学校联系备案登记事宜,转学学校将“同意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报表”发送到转学中心学校备案。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备案。
以山东省为例,转学政策如下:
因家庭住址迁移,在籍学生允许转学。本区县高中生不得转学。学生受到处罚时,一般不办理转学。一般高中生不得转入省、市(地)重点高中;同级重点中学可以转学。转学材料分三种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省跨市、县、区转学:本省外地市转学的学生,必须经转学学校和原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学生持家长转学证明、户籍转学证明、转学学校提供的学籍卡、普通高中生发展报告、《ⅹⅹ市高中生转学证(统一打印学术水平考试管理程序)、转学学校提供的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应当到淄博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2)从外省市转入:从外省转入我市的学生,必须持《普通高中生发展报告》或原学校出具的《成长记录》,持家长调动证、户籍转移证、转学证、学籍卡、学籍卡、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向淄博市教育局提供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或者考试成绩、学生获得的学分清单、转学学校提供的同意接收证书等材料。
(3)转移到其他省份:我市学生转移到其他省市,按转移地点的有关规定办理。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艾迪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qaedi.cn/baike/145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