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读者对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有疑问。一些网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回答您的疑问。关于公司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本网站也为您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4月因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而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完成错峰申报!
制图 刘耘
4月申报要点
1
4月份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纳税人退还抵税额
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实施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科研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产业”、“交通、仓储、邮政产业”的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税政策范围,扩大到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一次性退还股票税。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的具体征管细则。
增量保留:合格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的纳税人,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保留:合格
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的纳税人,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存量保留:合格的
微型企业
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一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延期缴纳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期缴纳部分税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迟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缴纳,延迟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缴纳。
3
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从2022年1月1日起,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4
税前扣除中小企业新购设备不再受500万元的限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设备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2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新购设备、器具,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和器具,当年单位价值的100%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当年单位价值的50%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剩余50%可以按照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
5
4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注重新规定的适用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增值税可以根据3%的征收率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从事特定项目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择免征增值税政策。
特别提醒
受疫情影响,上海等一些地区的纳税申报期延长。对于按月、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从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特别提醒受疫情影响,上海等一些地区的纳税申报期延长。对于按月、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将从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4月份各地纳税申报期限的截止日期以当地税务机关通知为准。来源:中国税务报编辑:于燕 、宋淑娟(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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